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在遵守我公司产品使用保养说明书规定的正常操作和维护、保养情况下,机器确因原材料、加工制造、调试质量不良而引起的、经本公司指定的服务单位鉴定确属厂方责任,实行三包。
三包有效期自用户购买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。三包服务期为6个月或工作1500小时。矿山、工地、井下作业、挖砂船只等配套的柴油机三包期减半。
用户要求三包服务时,应出具发票等有效证件,否则因不能证明其在三包期内的,我公司将有权不予三包 处理。但丢失发票和三包凭证的,如能提供产品仍在三包期内的有效证明,仍可享受三包权利。
以上规定未涉及部分或变更时,柴油机的三包期以本公司出台的规定或正式通告为准,恕不另行告知。
有以下情况不予三包
1、易损件;
易损件明细如下:油泵柱塞,电压调节器,进、回油管,进回水管,机油感应塞,水温感应塞,各种仪表,节温器,喷油头,电锁,出油阀,三角带,油压报警器。
2、所有部件碰、磕、划、伤;
3、单缸化瓦引起的断曲轴、连杆及螺钉;
4、因使用保养不当损坏的(如缺机油、缺水、无人值守);
5、用户拒绝、阻止正常检查、分析鉴定故障的视为自动放弃三包;
6、用户自行改装和配套不合理、超负荷运转的;
7、用户停机待修、出现故障时停机误工而引起的损失不赔偿。